法律问答

租户房租没到期不做了,拖欠三个月六千多元的水电费,要求我退剩下两个月的房租和押金,不然拒不搬离铺面,也不交水电费,请问我可以不退房租,要求他们搬离吗?

房屋租赁
2022-12-17 15: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承租人给出租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可以用押金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租户违约的,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租户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约定,可以要求租户赔偿实际损失。双方可以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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