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还能协商还款吗?

债务追讨
2022-12-17 15:3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的不是失信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有在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的情况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失信被执行人有以下惩罚: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等交通工具;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管、法人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不是失信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修正)》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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