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规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有权追偿吗

抵押担保
2022-12-17 16:2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可以追偿,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可以在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之前保证人没有追偿权,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在其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才有。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保证责任追偿权的行使: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2、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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