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的户口在男方家。没有结婚证算不算是夫妻?

2022-12-17 17: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原则上是不算合夫妻的。但若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没领结婚证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就还没结婚,不受法律保护,既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那么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女方没有户口本也可以领结婚证,女方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只要男女双方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进行登记结婚了: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达到结婚年龄;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以即使没有户口,也可以领结婚证,只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相关登记,让他们出示相关证明,就可以去领结婚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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