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胁迫写下欠条有效吗

债务追讨
2022-12-17 19:0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逼写下欠条无效。当事人受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胁迫,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效的欠条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被胁迫写的欠条,一般没有用。受胁迫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借条。借条被撤销后,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在撤销前,还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要证明当事人被胁迫写的欠条,则可以通过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证明证明,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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