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正在离婚,女方己回娘家2个月,在这期间如果女方发生借外债,或大量使用存款,这种情况男方需要怎么处理。

婚姻债务
2022-12-17 19: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欠债一方出意外的,该债务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了借款的处理方式:
    1、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若该债务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字形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之间假借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无论是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还是当事人自己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的解除都不能免除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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