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骑车途中撞到了骑车的老太太63岁,后在医院确认为左肩骨裂,当时医药费我已支付,老太太女儿说老太太有临时工作在做,现在做不了了,要求我付误工费,一共发了我8份明细,合计金额是11890元,与其女儿沟通,其中有与公司签合同的,有没有签合同的,只是口头约定,这种口头约定的我也要赔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7 19: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有多种,如果对方有固定工资的话,误工费就是误工天数乘以每天的固定工资,请问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除了误工费,对方是否还主张其他的赔偿,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可以来电详询。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4、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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