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
2022-12-17 19: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欠的债务合伙人需要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发生的债务,不能清偿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效连带责任,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则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般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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