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工作能办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2-12-17 21:4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金可以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去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领取: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失业金可以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去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领取: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没有失业保险不能领失业金,失业保险金必须是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百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度才能领取。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是说,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
  • 失业金没领完就找到工作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至下次失业后领取。失业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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