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原件被别人拿去一天,用于上电瓶车牌照,我担心他借用我的身份证做了非法的事(危害到我),我该怎么办?

侵权赔偿
2022-12-17 21: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借身份证的行为人应当受到的惩罚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行为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其违法所得会被没收。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不管是使用别人身份证还是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都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一般都是判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处拘留。所以最好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出借身份证应这样处罚:行为人出借居民身份证的,应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此外,行为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或者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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