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一般不触犯法律,也无需承担责任,因为一般情况下,这种行为虽然是不道德的,但并不违法。但如果插足行为使出轨方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则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且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重婚罪的,行为人需承担相应刑事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