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之前交通事故,我全责,现在对方各种赔偿不合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7 22: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方负全责,对方起诉的,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与对方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做错事就要承认,不要推卸责任,但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的赔偿,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愿意赔偿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致伤后这么索赔:
    1、双方自行协商赔偿的相关事宜;
    2、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协商赔偿的事宜;
    3、协商都不成功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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