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他人允许拿走他人物品怎么处罚,而且拿的还是我包里面的身份证,应该怎么判刑

刑事辩护
2022-12-18 05: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趁人不备拿走他人财物的处罚:如果财物的金额超过一千元的,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的,构成盗窃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不构成盗窃罪的,可予以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趁人不备拿走他人财物的处罚是如果盗窃金额超过一千元的,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的,构成盗窃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不构成盗窃罪的,可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的遗忘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