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求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可是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投诉,说必须到合同所写的公司所在地投诉,这个说法合理吗?可是公司所在地在外地

社会保险
2022-12-18 05: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公司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可以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或者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经查证属实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公司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不合法,可先向协商补齐缴纳,若公司还是不履行缴纳义务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举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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