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2-12-18 06:2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检察院作批捕决定时,不需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跟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力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的判决如下:
    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局就不能逮捕,法院也就无权判决。
    2、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3、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