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抵押担保
2022-12-18 08:0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4、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5、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等材料。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办理委托公证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有转委托权的证明;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其他。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委托人的身份证明、需要进行公证的事项的证明,例如委托合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机构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