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边有个人给我装修房子,把订金钱给他了2万,,他没给装,然后这个钱迟迟没有给我去年年底给我1万到现在还有一万没给我,就是托今天明天的或者几号几号的。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2022-12-18 09:0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存在下列情况可能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财产保全的条件有: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发生合同纠纷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