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昨天在工作中,突发疾病,请问医疗费用谁负责?

工伤索赔
2022-12-18 09: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上班时突发疾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来负责。若具有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视同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员工生病治疗费用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目录和标准的,则在报销范围之内,可以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不符合上述目录和标准的,则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员工突发疾病由谁负责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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