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破产和注销有哪些区别

2022-12-18 09: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破产清算是注销的前置程序,破产清算后必须注销。但是注销公司不一定要经历破产清算,因为别的原因而解散的公司解散需要普通清算,之后也要注销。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公司破产申请注销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之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才能注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公司破产属于解散的方式之一,属于被动解散。注销是每个公司解散都需要经过的流程,公司注销之后,法人的人格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申请清算时,应当提交清算报告。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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