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系外嫁女不给集体土地补偿款

土地纠纷
2022-12-18 10: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补偿的对象也是集体所有成员,集体所有成员都享有补偿权,这个成员鉴定的标准为户籍。所以其分配法律上是有外嫁女(户籍没迁)的一份,这个和是否外嫁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补偿费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去土地农民的补偿,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不同于男女婚后一方接受赠予的财产性质,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应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补偿费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去土地农民的补偿,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不同于男女婚后一方接受赠予的财产性质,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应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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