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宅基地被xx征用了,没有用完,还剩了2/3,这回又把这剩下的2/3补偿了,另外一家人,请问xx这样做合法吗?

征地补偿
2022-12-18 10: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 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因此当征收补偿协议产生纠纷时不能采用民事协议的方式来寻求救济,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项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的,法院会受理。
  • 宅基地因征收而产生的补偿款应当由原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享有,其他人没有对其进行主张的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