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已婚,骗我离婚,花了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婚姻债务
2022-12-18 11:3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前对象花的钱,如果属于家长给对象的见面礼、定亲礼、彩礼等这些具有特定意义的钱财,还能要回来。但属于看电影、逛公园、买随手的小礼物等不特定娱乐活动花的,不能要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有权要回,这种情形是一般发生在丈夫擅自处分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知晓后是具有要求小三返还的权利的。如果丈夫是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小三,妻子对于这部分财产没有处分权,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被骗婚的处理方式:若对方骗取财产,导致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报警,主张返还财产。此处的财产损失一般是指以结婚为目的而支付的彩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双方未登记结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等情形存在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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