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小孩16岁,骑电车撞了一个逆行骑三轮车的老头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8 12: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未成年在16周岁以上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因侵权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监护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逆向行驶时撞到人,致其重伤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由监护人与事故第三人按照各自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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