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以前的公司不给社保减员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2-12-18 13:0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其他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其他处理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公司突然不给员工不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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