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逃逸交警找不到人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8 14:3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开车撞人后逃逸的,如果找不到人,受害人要先报交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
    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
  • 车祸发生却找不到肇事者可以报警,由交警进行处理。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的逃逸的一方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对于逃逸的一方,法院会进行抓捕,之后依法由逃逸者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
    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遇到对方交通肇事逃逸的,受害人应当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不要盲目追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打电话报警,然后在原地等待交警来现场进行处理,不要离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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