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究竟有哪些

遗产继承
2022-12-18 15:0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有:
    1、前提条件,被代位继承人具有法定继承权,且未放弃继承权;
    2、主体条件,被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代位继承权人为前述人员的直系晚辈血亲;
    3、时间条件,代位继承产生在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是依法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怠于行使了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