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怎么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

债务追讨
2022-12-18 15:1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预防民间借贷的风险,可以考察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了解借款的用途,订立规范合法的借款合同等,借贷的当事人要约定利息的,则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要防范民间借款的风险可以通过审查借款用途,审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当事人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等方式,民间借款的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要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可以通过规范民间借贷的合同,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等方式,民间借贷合同中不能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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