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预防民间借贷的风险,可以考察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了解借款的用途,订立规范合法的
借款合同等,借贷的当事人要约定利息的,则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
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