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某XX部业务经理发布出境游包价旅游产品,全程四星级酒店、餐饮,有五个购物点,且标注如有自费赔偿1000元,价格仅1999元。因明显低于市场价,我怀疑是购物团,对方微信强调绝无自费。我在交钱后发现,不仅餐饮严重低于宣传四星标准,且对方以限制食宿手段强制游客消费,本人花费达五千以上,且未经允许大量减少所游览景点。回国后举报投诉旅行社,旅游局对其罚款数万,旅行社以被罚款为由对我不予赔偿。我向法院提起了违约之诉,由于我认为对方在微信朋友圈还涉嫌虚假宣传,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欺诈之诉?

2019-04-26 21:5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强制消费已经违反了《消法》规定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果你能提供出证据,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遇到类似这种情况应该:  
    一、对于这种街头推销方式,绝对不能“心太软”,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遇到推销人员死缠烂打,应该及时报警。  
    二、在美容之前,一定要看清楚美容店是否有营业执照,做美容的技师必须有上岗证和资质证明。  
    三、在商家要求消费者掏钱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同时要做好证据的收集,签订书面合同,对谈话进行录音录像,而且一定要索要发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 你好,虚假举报主要涉嫌诬告陷害罪,其行为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进行诬告。
      
    一、定义: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二、大律师网相关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给出下列法律解释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行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7、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8、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应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支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应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10、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应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20%的违约金。
    旅行社违约的处罚时效:
    1、向质监所请求用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
    2、受理旅游投诉的决定应在7天内作出答复。
    3、被投诉的旅行社在接到质监所的受理决定后,应当在30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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