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诉讼费什么时候缴纳?

刑事辩护
2022-12-18 16: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就必须缴纳,否则会按撤诉处理。不过是预交,若是被告人败诉,则由被告人承担,诉讼费会被退回。诉讼费用的标准根据是否涉及财产来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 法院起诉费应该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由原告进行预交。如果是上诉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缴纳。在反诉案件中,应该在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一般在法院递交立案材料,法院开交费通知,交完诉讼费后即已经立案。一般一个星期左右通知被告,然后法官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开庭。开庭时间一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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