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

遗产继承
2022-12-18 18:3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因为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的合法房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分配。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当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可以继承,可以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 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能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但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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