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的时候签过合同,但是他说我是新人要交4000保证金才会给我下款,如果不交他们说我违约要赔偿10万违约金,还说有可能要去坐牢,还要起诉我,我想知道这个是不起骗人的

2019-04-26 23:18: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约金只是民事合同中的一种约定条款的设定方式。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承担违约金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调低。法院认为合理的,会做调低处理。至于坐牢的问题,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不会引发刑事责任,因此不需要被告坐牢。
  • 您好,目前对于借钱违约金百分之三十有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与违约金中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违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予以调整。过高的标准为超过违约损失的30%以上。
    最高法院关于合同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此所说的情形,在按照第三十七条规定履行手续,并不存在第九十条规定的情形,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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