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设立外资投资公司

投融资
2022-12-18 20:2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的批准手续有: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投资者应将法定文件经拟设立投资性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部审查批准;依法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人中有外国人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需要在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还应该通过拟设立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初审等程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国投资者通过受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等形式设立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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