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个月女方起诉离婚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转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吗男方在法庭上以骗婚要回钱财

起诉离婚
2022-12-18 20: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婚内财产转移还能要回来的。如果无法返还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离婚后才发觉转移行为的,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老公转账小三,自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回,因为婚后的收入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利要回男方擅自赠与的财产,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但前提是女方有男方擅自转账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转移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其中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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