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律师帮忙写一份欠款文书,只有一份借条

2022-12-18 20:52: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的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条欠条需要写明以下内容,但不必写证明人同样有效: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
    2.大写和小写的借款金额;
    3.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应明确是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
    5.借款本息偿还的时间及方式;
    6.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借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