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恢复强制执行的程序‘

刑事辩护
2022-12-18 21:5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处理
  • 强制执行的程序是首先执行庭对执行申请审查立案;通知被申请方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终止强制执行后,执行程序终结,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则应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则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
    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