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能被执行,但强制执行不能损害配偶方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要求强制执行配偶方名下的共有财产。未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中债务人的个人份额进行执行。
对没有争议的共有部分,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
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
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