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签劳动合同,用不合理的工资算法结算工资,与实际相差200多块;现在我想做到月底就不想这公司干了,有什么法律规定能保障我的权益??

讨薪
2022-12-18 23: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或者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法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的事项;若劳动者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方法要回工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提供能证明本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依法申请调解;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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