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2-12-19 08:5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办理起诉离婚手续的,应携带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理离婚要带以下资料:
    1、协议离婚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明)、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子女出生证等资料;
    2、起诉离婚需要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明)、符合条件的起诉状、子女出生证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办理离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1、离婚协议书;
    2、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债权债务关系、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
    4、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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