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合作医疗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2-19 09: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异地的医疗机构或者社保经办机构等依法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结算制度,则当事人可以在异地报销医疗保险。如果异地为建立相应的结算制度的,则只能在参保地等地点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异地报销,但具体的报销内容各个省份都是不同的。其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其医疗费用在出院结算时,会直接报销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并且其回家之后还可能可以二次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可以异地报销。我国目前的医保报销政策已经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其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异地报销的报销比例要依据其所在地区出台的政策规定来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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