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裁决书拒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2-12-19 09: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义务人拒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但是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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