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合伙企业
2022-12-19 09: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具体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以及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2、除名退伙事由: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除名退伙的事由为: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3、除名退伙的原因是主观性的,即退伙的合伙人发生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其退伙含有惩罚性的因素。所以,在判断哪些原因是导致当然退伙的原因、哪些原因是导致除名退伙的原因耐,合伙人的主观状态即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实施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是关键的判断因素。
  • 合伙人入伙或退伙的规则为:入伙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