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险费交了9年4个月还差5年多能一次补交吗?我是台儿庄的

社会保险
2022-12-19 10:1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具体洽询社保机构
  • 社保补缴算连续,缴费年限依据缴费记录计算,补缴之后缴费年限会累积计算。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保险的缴费方式有:分期支付和一次总付,具体由保险人和投保人约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 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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