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给男方的孩子。不想跟他父亲生活了,想回到母亲身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2-19 10:3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判给男方的,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方法:
    1、孩子在两周岁或者哺乳期以内,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2、女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孩子不适合跟男方生活在一起的;
    3、女方可以证明自己比男方更有经济能力,更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有助于孩子成长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法院判决后还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只有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有抚养能力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才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可以要回来,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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