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家生的孩子怎么办理出生证

2022-12-19 11: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小孩出生证明的办法:父母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由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且死亡和缺陷情况应当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单位户籍员所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等。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门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流程如下:第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第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第
    三、入户地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第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第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 小孩上户口的规定:新生儿需在出生一个月之内申报出生登记。小孩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