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4年,月休4天,每天12小时,无社保,工资3800元,请问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社会保险
2022-12-19 11: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通常每天工作四至八小时的是临时工,是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且无试用期标准可以直接上岗入职。单位也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其与非全日制用工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劳动法第38条规定内容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存在,为劳动者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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