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医院医生写错病历主诉部分,影响保险,找她修改,说电子病历不能修改然后医生没有说明白家属在上面写了字签了名还能重新打印嘛

保险赔偿
2022-12-19 11: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病历和事实不符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与医院协商,要求医院进行修改;如果是医院故意篡改病历,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与一定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等。
  • 医生写错病历的责任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因此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可以对该医生进行处分或者追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2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存在篡改病历资料的行为,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同时《八民会纪要》对上述规定予以细化,即因当事人采取篡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改变病历资料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但病历仅存在错别字、未按病历规范格式书写等形式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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