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来欠人家10万,还了4万,条子没改。调解没成。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叫一个星期还清。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19 12:4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当事人因为民事合同纠纷调解的时候,债务人无力清偿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清偿。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订立调解协议,而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经法院调解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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