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突然去世,留下了我不知道的债务

婚姻债务
2022-12-19 13: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去世了夫妻债务应该作以下处理:一般情况下,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如果是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结婚30年一方死了债务的处理方式: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如果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如果存在不足或没有遗产的,该债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了夫妻一方死了债务的处理方式:
    1、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应当由死者的继承人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2、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生存的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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