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轻微精神病,婚前没有隐瞒男方,他当时也自愿和我结婚,我在家伺候一家老小,对他是付出了真感情。可是如今他浪费了我5年的青春,感情,和我领了离婚证。我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19-04-27 05:29: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婚姻实行一夫一妻登记制度,如果一方已登记结婚在民政部门是有备案可查的的。如果男方已婚是不可能与别人再登记结婚的。一方如果之前离异的话,再次登记是要提交离婚证明的,所以只要是第二次结婚另一方在登记时应该知悉。
    所以隐瞒一事不会存在,除非没有登记,如查没有登记不存在已婚一说。如果此事自己想不开,男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院查明事实会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破裂,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会判决离婚,有和好可能判决不离。
  •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 1.只有离婚协议书 没有离婚证 法律上不算是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可以再婚。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