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业保险应该在哪里办理

社会保险
2022-12-19 14:2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保险的办理需要失业人员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件照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同时填写好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社保机构审查后,合格者予以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劳动关系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材料。一般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进行办理,不需要劳动者自己去办理,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保,其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下列手续及材料:带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凭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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